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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估价机构资质分三级 注册资本须200万以上

    更新时间:2006-7-23 11:24:03  [ 字体:缩小  放大 ]   
      一级估价机构注册资本须200万以上

      本报讯 (记者潘澄清)市建委前天下发通知,本市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今后将分一、二、三级,其中一级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注册资本必须在200万元以上。

      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一级资质房地产机构的要求包括:必须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连续6年以上,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二级资质两年以上;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人民币120万元以上;有15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近两年平均每年完成估价项目总数200宗以上,估价标的物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土地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上等。此外,新设立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资质等级将按照最低等级核定,并设1年的暂定期。申请一级资质的机构要在7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报市建委初审;申请二、三级资质的机构要在8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上报市建委。市建委将对在资质评定中虚报、瞒报机构情况且经查实的估价机构予以通报批评,暂不予评定等级,并在房地产估价机构信用档案中予以公示。

      据该负责人介绍,目前本市共有房地产估价机构132家,注册房地产估价人员3000人左右。“此前客户一般只注意评估机构有没有评估资质,但对评估资质如何分级却不甚了解,少数评估机构还超业务范围揽活。分级将有利于提高估价机构的执业能力和服务质量,有利于房地产评估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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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佚名
    来源:京华时报    编辑:锦绣金陵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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