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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手房资金监管新规遭软抵抗 房交易7成走账

    更新时间:2007-12-13 8:47:33  [ 字体:缩小  放大 ]   

        “新规显然打散了这一约定。”南京市房管部门一位不愿具名的负责人表示,个别银行的不重视是新规推行遇阻的重要原因之一。他提供的资料显示,在与他们签订资金监管协议的15家银行中,按时提供资金监管清册的仅8家;并且这8家当中还有2家只提供了清册,但实际未通过监管账户划转贷款。

        除银行外,中介和卖房人大多也不愿意通过监管账户走账。“首先是卖家,个别卖家认为,天生是自己的钱为何还需要政府来插一杠子。处于强势地位的卖家,于是要求买方直接把钱付给自己。其次是中介,中介嫌麻烦,放弃了对买卖双方的劝说。”一家中介公司的市场部经理介绍:以前房款由中介保管,中介占用资金可以从中牟利,所以拼命游说市民办托管,把自行交付房款的风险讲得很可怕。但现在自己不能占用房款了,也就懒得劝说双方通过监管账户过账了。

        专家分析至少有三个风险

        “其实他们不知道,这当中正隐藏着无比巨大的风险。”房管部门相关人士提及此事无比担忧,“先有南京融众事件,后有深圳中天事件,这些案例应该引起老百姓以及相关部门的足够重视啊”。

        业内专家分析,房款不从监管账户走风险至少有三:首先,如果房款是私下交割的,就存在到底是先给钱还是先过户的问题,容易引发双方纠纷;其次,卖方多认为直接拿房款对自己有利,实则不然。因为前期如果不办理资金监管,后期银行下款存折一般在担保公司手里,从而让中介有机可乘,发生类似“融众”、“中天”一样的事件。“特别是遇到买卖双方纠纷,房款存折将可能长期滞留在担保公司手里”。再者,对于银行而言,如不按规定进行交易资金划转,将如融众事件一样为自己带来不少麻烦。

        据悉,由于部分二手房交易如父母过户给子女并不涉及房款,并且为充分尊重老百姓意愿,南京目前暂未强制推行资金监管;而是实行“监管自愿、操作简便、服务免费、资金安全”的原则。不过,房管部门提醒:为了交易安全,二手房资金最好走监管账户,而不要听信中介“程序麻烦”的说法。“监管程序并不复杂,首付款的监管只要到房产交易中心三楼窗口办理即可;贷款的监管则只需多签订一份协议即可。”有关人士称,如果中介对资金监管问题有所误导,欢迎到华侨路房产交易中心四楼中介管理科举报,与此同时他们也将在近期联合相关部门展开大规模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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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佚名
    来源:不详    编辑:舞跃金陵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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