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南京房管部门了解到,同样是为了衔接《物权法》,“存量房预告登记、异议登记”制度也已经在南京悄然试行,这些制度有望使市民在房产交易过程中产权更明晰。
预告登记:看中的房子跑不掉
昨天,记者在华侨路南京房产交易中心二楼大厅看到,这里已经新开了一个“司法冻结”窗口,下面标着“存量房预告登记、异议登记”。
“其实在南京,商品房现在已经实施预告登记了,一般市民购买期房,合同鉴证就有预告登记的效果,能够保障自己将来的产权。但二手房在这方面还有欠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有些买房人和房主签订合同后,因为种种原因不能马上办过户(比如房子还差半个月就满5年了,满5年就可以省一大笔税),此时就可以用上“预告登记”。
具体操作办法如下:买卖双方携交易合同到房产部门换填正式的交易合同,然后申请预告登记,“向所有其他人宣告,该房将于某月某日过户给买方”。在这期间,如果房主再想把房子卖给其他人,就没法办理房产过户,“一房二卖”也就无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