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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试行房产预告及异议登记 防止一房二卖

    更新时间:2007-11-28 7:54:37  [ 字体:缩小  放大 ]   
    『锦绣金陵讯』为了与《物权法》衔接,上海市近日宣布更改房产登记流程,不再以房产受理日作为房产登记日,而从房产记载日开始算。房产预告、异议登记的效力时间也作了调整,据说此举能避免“一房二卖”。

      记者昨天从南京房管部门了解到,同样是为了衔接《物权法》,“存量房预告登记、异议登记”制度也已经在南京悄然试行,这些制度有望使市民在房产交易过程中产权更明晰。

      预告登记:看中的房子跑不掉

      昨天,记者在华侨路南京房产交易中心二楼大厅看到,这里已经新开了一个“司法冻结”窗口,下面标着“存量房预告登记、异议登记”。

      “其实在南京,商品房现在已经实施预告登记了,一般市民购买期房,合同鉴证就有预告登记的效果,能够保障自己将来的产权。但二手房在这方面还有欠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有些买房人和房主签订合同后,因为种种原因不能马上办过户(比如房子还差半个月就满5年了,满5年就可以省一大笔税),此时就可以用上“预告登记”。

      具体操作办法如下:买卖双方携交易合同到房产部门换填正式的交易合同,然后申请预告登记,“向所有其他人宣告,该房将于某月某日过户给买方”。在这期间,如果房主再想把房子卖给其他人,就没法办理房产过户,“一房二卖”也就无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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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洁
    来源:现代快报    编辑:舞跃金陵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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