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在公开讲话中要求商业银行必须坚决取消“加按揭”、“转按揭”贷款后,记者从有关途径了解到,人行南京分行、银监局立即召集南京各家银行有关负责人开会,要求各行严格执行央行和银监会相关规定。当时,本报记者在第一时间了解到,南京所有银行都在今年9月底叫停了加按揭业务,但是转按揭业务还剩四家在做,且都是不增加贷款额度的转按揭。但是昨天,这四家当中又有三家宣布,不增加贷款成数的转按揭业务也停办了。
“平转”也已停办了
昨天叫停正常转按揭业务的南京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个贷部人士表示,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在讲话中并没有给不增加贷款成数的转按揭业务留下余地,因此银行暂时也只有把之前可以办的这项业务停了。这位人士告诉记者,以前这种不增加贷款成数的转按揭(业内俗称“平转”)是可以做的,因为没有太多风险。现在人行要求各行要按照央行最新规定执行,尽管这在业内仍有争议,但还是先停再说。另一家同样在昨天停办不增贷款成数转按揭业务的银行房贷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前来银行要求办理“加按”和“转加按”的客户比较多,按照央行说法,“加按”和“转加按”助长了股市和楼市的泡沫,但是这种转按揭存在合理的市场需求,比如客户不满意之前贷款银行的服务而要求转到他行,不应该完全禁止。
别把二手房买卖当“转按揭”
银行人士告诉记者,以前客户办理转按揭时,如果不能用自有资金还贷,一般都要通过中介机构提供“过桥贷款”来完成,这个费用由银行和客户一起分担,包括公证费、抵押费和赎楼担保费等,这个费用随贷款额度变动,他曾经办过一笔,费用是3000多元。但是,如果客户不想增加贷款成数,仅仅是把自己的房贷从甲行转到乙行,凭空增加这样一笔费用无疑是不划算的。如果客户房贷未还完,想把房子卖掉,贷款能否随房子转到买家手中?如果能,这种情况算不算“转按揭”呢?某股份制银行南京分行个贷部负责人告诉记者,这种贷款是不能直接转到买家手中的,还是要通过中介机构提供“过桥贷款”来完成。在南京一直从事房屋担保的南京房屋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也表示,按照央行规定,如果住房上一手贷款未还完,过户也未完成,银行就不得先行发放贷款。这位人士也认为,通过中介来操作的这种方式也不是真正的“转按揭”,而是二手房买卖。这一点也得到了银行人士的认同。
变相“加按”、“转按”行不通
南京另一家房屋置业担保公司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央行和银监会9月底出台第二套房贷款新政之前,由于二手房、三手房的政策与首套房一样,因此买房人通过中介机构办理这种所谓的“转按揭”后,再向银行贷款就要多掏首付和利息,因此这种方式基本上失去了市常现在按照央行和银监会《补充通知》规定,公司也只做二手房买卖的“居间担保”,原来为“加按”、“转加按”和“平转”客户提供的“过桥贷款”业务,也都不做了。银行人士表示,央行和银监会对二套房认定的统一,使得客户想通过其他变相方式来做“加按”和“转按”,也已经行不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