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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待维修资金管理新政 南京人暂缓办理产权证

    更新时间:2008-2-18 14:53:09  [ 字体:缩小  放大 ]   

    以按建筑面积缴纳维修资金的国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于2月1日正式执行,江苏省建设厅也发了相关的文件。记者昨天获悉,南京的具体实施办法目前仍未出台,许多购房人为了等待这项新政,暂时搁置房产证的办理。

    南京市房管局产权市场处有关负责人说,2月份以来每天前来办理产权登记的人数锐减,只有去年同期的三分之一至四分之一。他分析,除淡季的因素之外,更重要的原因是很多人在等待南京新的住宅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按照国家的最新规定,自今年2月1日起,江苏省、南京市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均将按照物业的建筑面积缴存,按新办法缴存维修资金,拟以房屋签收交付为具体时间节点。此前,南京市的住房维修资金是按照房屋总价款的2%—3%收取。新办法则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缴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在鼓楼区买了一套100平方米多层房子的李先生,昨天以他的这套房为例算了一笔账:总价约120万,如按照老办法,即总价2%算,需缴纳2.4万维修资金;如果按照新规,即建筑安装成本的5%—8%,按建安成本1000元/平方米算,则只需缴纳5000—8000元维修资金。比较下来,购房人可少缴1.6万—1.9万元的维修资金。

    南京市物业办有关人士昨表示,建设部和财政部发布的新规比老规定确实更为合理、公平,但落实到操作层面上也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比如建筑安装工程成本包括地价、建材、人工、水电线路安装等多项成本,物业类型不同成本也不一样,测算需要一定的过程。目前具体实施办法已形成草案,并报市政府审批,有望近日发布实施。


    佚名
    来源:南京媒体    编辑:舞跃金陵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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