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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价部回应房价下浮过5%要罚款传言

    更新时间:2008-7-4 9:32:46  [ 字体:缩小  放大 ]   

       市场低迷,房子不好卖,降价无疑是最有效的促销手段。不过最近在开发商中却有传闻称,南京“一套一价”政策不但限制楼盘涨价幅度,也限降价幅度。记者昨天就此事向南京市物价局求证,物价部门明确表示:“一套一价”只限均价上浮比例,开发商想要降价不受限制。

      上半年,南京卖房数量仅为去年一半,市场趋冷,开发商促销花样迭出。近日,本地一家开发商却对记者抱怨,房子卖不动,想大幅降价,却听同行说,“一套一价”政策对房价变动幅度不仅有上限,也有下限,降得太多还要罚款。

      记者昨天就此传闻向物价部门求证,得知并不存在这样的说法。按照2003年南京物价局开始执行的《南京市商品房作价办法》,普通住宅商品房价格的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5%,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3%。去年5月20日“一套一价”实行,也只对房价上浮比例有限制。

      市物价局房地产价格处负责人表示,在南京价格信息网上的商品房“一套一价”公示区,每个项目核价信息里都标注着:项目综合平均价≤基准价格×(1+浮动幅度),浮动幅度≤5%。项目综合平均价只要上浮比例不超过5%即可,没有下限。


    肖岚
    来源:南京日报    编辑:舞跃金陵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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