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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否提前收回房子

    更新时间:2006-7-23 10:25:24  [ 字体:缩小  放大 ]   

      《楼市周刊》编辑部

      我于去年年底把东山的房子出租给丁先生,合同约定丁先生不能擅自把房子转租给他人。但今年2月丁先生却把房子转租给他人,我发现后就想把房子收回,可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是至今年12月才约满,现我很想知道到底能否马上收回房子。 (读者/陈先生)

      答疑嘉宾

      合富置业法律事务部:在如下情况下,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1)承租人利用房地产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2)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地产结构和约定用途的;(3)承租人擅自将房地产转租给第三人的;(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要求承租人在合同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解除合同。


      同时,因上述行为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赔偿。上述案例中,丁先生未经出租人陈先生同意而擅自把房子转租,故陈先生是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子的。(整理/袁蓓)


    佚名
    来源:金羊网    编辑:锦绣金陵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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