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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司考泄题案 4名被告获刑

    更新时间:2008-7-11 15:28:17  [ 字体:缩小  放大 ]  [评论]  

      10日下午,宁波海曙区法院依法对一起司法考试泄题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石玉丹有期徒刑三年、李晓亮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于树泉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刘振华有期徒刑一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8月,石玉丹为通过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从在国家司法部工作的林建东(另案处理)处,获取了2007年司法考试相关题目及答案。之后,石玉丹把答案给了前男友李晓亮,李晓亮又把考题给了以帮人作弊为生的室友于树泉,于树泉把考题卖给了宁波、金华、河北唐山、山西临汾、北京等地的考生,获利几十万元。2007年9月12日,刘振华受于树泉指派,从北京赶赴浙江宁波,帮助考生柏伟(另案处理)等人传递答案、收取赃款并监督其复习。法院认为,石玉丹、李晓亮、于树泉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情节特别严重,刘振华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佚名    编辑:舞跃金陵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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