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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家庭暴力相关条例审议通过

    更新时间:2008-7-14 9:23:42  [ 字体:缩小  放大 ]  [评论]  

       据新华社杭州7月13日专电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审议通过了《宁波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这是浙江省首部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

      据了解,国家现行法律对“家庭暴力”的含义和范围还没有作出明确界定,但从宁波当前家庭暴力的实际情况看,威胁、侮辱等手段比较突出,受害人寻求保护也更为困难。因此,宁波市审议通过的《条例》除了将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等对家庭成员造成身体伤害的行为列入外,还专门把威胁、侮辱等“冷暴力手段”及其他精神伤害纳入家庭暴力的范围。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佚名    编辑:舞跃金陵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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