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日了解到,目前两部门已经就合法提供短信息广告服务的经营资质条件、申办程序和服务规范,以及接入商责任义务等实质问题,初步达成一致意见,待修订后将出台此规定。目前手机用户接收到的垃圾短信息多属广告短信息,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司从今年4月起开始调研,并已形成加强短信息广告服务管理的初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