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新闻 | 汽车 | 房产 | 生活 | 女性 | 旅游 | I T | 美图 | FLASH | 装饰 | 玩乐 | 美食 | 两性 | 手机 | 宠物 | 影视 | B T | 网址 | 图铃 |  ·收藏本站
  • 您现在的位置: 锦绣金陵 >> 新闻 >> 国内 >> 正文

    江苏国家公务员考试15日报名

    更新时间:2008-10-13 8:10:17  [ 字体:缩小  放大 ]  [评论]  

       报考基层岗位将单独划线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昨日发布公告,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即将开始,今年共有134个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计划招考万余人。报名时间2008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公共科目笔试将于2008年11月30日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个别较大的城市同时举行,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此次国家公务员招录在江苏工作的公务员共403人。考生可在人事部网站及相关网站上查询招考信息。

      记者了解到,与往年比,今年国家公务员招考政策将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倾斜,进一步加大从基层和一线考录的力度。据介绍,今年,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的录用计划中,招录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的计划数将不低于计划总数的50%。此外,为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到基层就业,今年中央直属机构中县级以下基层的职位,将主招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招考的部分招录机关还拿出专门计划,招录曾参加过“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到村任职”项目并符合招录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今年,对报考基层和西部艰苦边远岗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将单独划定。

      在昨天发布的公告中,对基层工作经历进行了明确,即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过,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根据公告,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

    1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佚名    编辑:舞跃金陵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
    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姓    名:
    • 评    分:
    • 评论内容: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