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新闻 | 汽车 | 房产 | 生活 | 女性 | 旅游 | I T | 美图 | FLASH | 装饰 | 玩乐 | 美食 | 两性 | 手机 | 宠物 | 影视 | B T | 网址 | 图铃 |  ·收藏本站
  • 您现在的位置: 锦绣金陵 >> 新闻 >> 南京新闻 >> 经济 >> 正文

    失业保险金每月增发100元 4月份将全部补发到位

    更新时间:2008-4-8 10:23:32  [ 字体:缩小  放大 ]  [评论]  

      『锦绣金陵讯』经南京市政府批准,自今年1月1日起,全市3.5万名在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将每月每人增加保险金100元,4月份按新标准发放并补发前3个月增加的保险金。

      此次增加失业保险金对象为南京市及区、县在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增加失业保险金后,南京市本级及江宁区仍按“三档九级”计发,最高月601元,最低月518元(见表);原六合县、原江浦县和溧水县、高淳县均按一个标准计发,增加后的新标准为每人每月430元。有关人士透露,今后经二三年过渡,原六合县、原江浦县和溧水县、高淳县的失业保险金水平将与市本级接轨。为鼓励失业人员就业,政策规定:无正当理由,两次拒绝劳动保障部门所属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就业的,停止发放其失业保险金。

      相关新闻:失业人员可享受医保缴费补贴

      昨天,南京市失业保险中心主任张士凯,就此次增加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应记者之邀作如下说明。

      今年年初起增加失业保险金,首先是政策性要求。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失业人员的保障水平也应相应提高;当前又出现物价上涨。因此,适当调整失业保险金,这样做也是依法行政。最近南京周边城市也调整了失业保险金,南京和周边城市相比不能滞后。

      鼓励失业人员参加南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从2007年起,凡参加医疗保险的在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市失业保险基金每月补贴其医保缴费110元。此次增加失业保险金后,这项政策不变。今后职工医保缴费标准如有变化,失业保险基金将按新标准给失业人员补贴。张主任说,这项政策惠及了失业人员,但可能

    1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王卫庭    编辑:锦绣金陵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
    相关新闻资讯
    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姓    名:
    • 评    分:
    • 评论内容: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