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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起销售电价上调 居民生活用电不作调整

    更新时间:2008-7-1 10:23:31  [ 字体:缩小  放大 ]  [评论]  

       今天起,我省调整销售电价,平均提价3.01分/千瓦时,主要解决煤炭价格上涨、可再生能源发展、电厂脱硫改造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为减轻电价调整对居民和农业生产的影响,本次调价对居民生活用电、农业及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为促进服务业发展,进一步减轻服务业电费负担,国家决定将非居民用电价格与非普工业电价归并为“一般工商业及其他”,执行非普工业电价水平。此外,为鼓励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国家适当提高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标准。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肖姗    编辑:舞跃金陵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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