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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起《南京市地名管理条例》正式施行

    更新时间:2008-7-1 10:52:58  [ 字体:缩小  放大 ]  [评论]  

       今天起,《南京市地名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房地产广告应当使用标准地名。楼盘再用“艺名”打广告将属违规。据了解,南京市地名办将与工商部门联合,加强对楼盘广告的审核,使用艺名上阵的楼盘广告今后可能难获批。

      南京市地名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为了拉动销售,许多楼盘在宣传时纷纷隐去真名,采用或洋气、时尚或炫酷的“艺名”。时间一长,这些“艺名”的名气之大,甚至超过了楼盘的真名。按照规定,楼盘规划的时候就要取好名字,并在地名办登记备案,为了尽快开工建设,开发商往往随便取个“某某花园”,“某某城”的名字,原来取的老土名字显然跟不上宣传的需要,土名很快就被销售部“枪毙”,改取更新更时尚的名字。

      从今天起,这批楼盘在做宣传时,改回真名,终身采用南京市地名办批准的标准名称。该负责人表示,现在不少楼盘仍在和政策打擦边球,部分楼盘只有部分名称采用标准名,“招商·依云溪谷”的标准名应该是“依云溪谷雅苑”,艺名乍一看和原名差不多,但按照规定,楼盘在宣传时必须100%使用标准名,所有符号都是禁止出现在楼盘名里的。

      该负责人指出,法规实施之后,将联合工商部门加强对楼盘广告的审核,使用艺名的楼盘今后可能难以获批。

    来源:东方卫报  作者:杨婧    编辑:舞跃金陵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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