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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困难家庭生活临时补助费发放与否今确定

    更新时间:2008-7-4 7:42:35  [ 字体:缩小  放大 ]  [评论]  

       昨天,记者从南京首次社会救助联席会议上获悉,一旦本月公布的物价上涨指数继续走高的话,原本暂停的临时生活补贴将继续发放给困难群众。

      关键词:临时生活

      补贴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南京物价上涨较快,已严重影响了城乡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为此,南京启动了物价上涨与困难家庭临时生活补贴联动机制,发放临时生活补贴。

      今天将公布6月份南京物价上涨指数,若物价指数继续上涨符合临时补贴发放的条件,本月临时生活补贴将继续发放。若该月物价上涨指数在3%-5%之间,则按当地低保标准的1/24发放;若物价上涨指数超过5%,则按当地低保标准的1/12发放。可能是12.5元,也可能是25元。

      今年1-5月份,南京每月的物价上涨指数都超过5%,因此都是按照最低标准的1/12发放的。市民政局低保处处长张顺翔介绍,7月起,南京城市低保标准提高30元,按规定,在城乡低保标准上调的当月,无论居民价格指数涨幅如何,都停止发放当月的临时生活补贴。到了11月份,只要8月、9月、10月份的物价上涨指数符合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标准,民政部门将在11月一次性发放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费。

      关键词:先心病儿童

      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截至目前,有关部门经过排查,发现南京共有40名困难家庭先天性心脏病儿童。从去年5月份起,江苏“心蕊工程”为100名贫困先心病患儿进行了手术治疗。40名南京先心病患儿大约需要80多万元手术费用,市有关领导已经在会上指示,这笔资金由市慈善以及其他单位共同出资。

      关键词:十件惠民实事

      各部门参与的社会救助计划在今年完成10件惠民实事,除了已经公布过的低保提标以及心蕊工程、临时社会救助外,还有以下内容:

      1、出台《南京市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适当提高医疗救助标准。

      2、安排五保供养经费600多万元,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3、出台政策对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员按照当地低保标准进行生活救助。

      4、出台《南京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结合相关住房保障政策,做好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

      5、建立城镇居民养老补贴制度,江南八区每人每月按100元标准给予城镇居民养老补贴。

      6、启动光明计划,为特困家庭包括五保中的150名白内障老人实行免费手术。

      7、投入近亿元对70多万平方米的农村危房进行改造,兴建城乡慈善超市达126家。

    来源:金陵晚报  作者:李学芹 练红宁    编辑:舞跃金陵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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