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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困难家庭住房保障认定有新进展

    更新时间:2008-7-22 10:01:42  [ 字体:缩小  放大 ]  [评论]  

       记者昨日了解到,6月份在建邺区试点开展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资格认定有了新进展。在收入和住房面积两项标准中,目前全区在收入标准上达标的家庭已经从711户减少到630户,预计最终完全符合条件的家庭只有500户左右。

      据悉,在此次南京实施的住房保障新政中,只要达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条件,就可以申购经适房,或者申请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但是只能“三选一”。而“达标”关键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家庭人均月收入在750元以下,另一个是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

      南京市民政局低保处负责人古处长告诉记者,从建邺区试点的情况来看,有5000多户家庭提出申请,按照先认定家庭收入再认定住房面积的顺序,昨天刚刚完成了家庭收入的认定,仅此一项就筛选掉4000多户,只有711户达标,而昨天公布的最终数据中又“砍掉”了81户。古处长表示,在接下来的面积认定中,将再“刷”掉一部分家庭,她预计建邺区最终将可能只有500户左右的家庭达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标准,从而享受到住房保障新政。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马祚波    编辑:舞跃金陵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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