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南京市政府出台的相关实施意见已颁布3年,两个文件对非公经济快速发展的推动效果究竟如何?
就非公经济关注的国民待遇享受、合法权益保护、基层行政执法单位的服务和相关政策实施情况,今年5至7月初,市工商联对全市300家私营企业进行了抽样调查。通过研读248份回收有效问卷,得出一份内容详尽的调查报告———
数据:半数企业认为南京不合理收费略高于周边地区
调查显示:88%的企业对两个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表示满意,约80%的企业认为文件的实施促进了企业发展;94%的企业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前景有信心。有82%、71%、74%的企业认为两个文件实施后,在行业准入、吸引人才、技术创新方面获得实质性改善;而在税费负担方面,仅36%企业认为有所改善;18%企业认为融资渠道方面没有变化,23%认为融资渠道不畅通;81%企业认为合法权益和财产得到保护但不充分,认为已得到严格保护只有18%。
调查还显示,50%的企业认为在创办或经营企业过程中支出的不合理费用,南京要比周边地区略高;63%的企业认为在企业创办或经营过程中,政府部门偶尔存在强行向企业拉赞助、拉捐助、收会费等搭车收费现象。但企业对政府的信任度较高,有61%的企业表示在遇到不公正待遇或利益侵害时,会寻求政府部门帮助。
障碍:“融资难”、“前置审批复杂”名列前三
在“企业发展遇到的最大障碍”方面,调查列出的八项“障碍”中,分别有37%的企业选择了“融资渠道不畅”和“缺少用地”,36%的企业选择了“前置审批复杂”,位列第四的“障碍”是企业自身素质有待提高。
非公有制企业融资难、贷款难,是延续多年、至今仍没有有效解决的难题。非公有制企业发行债券股票等直接融资的门槛很高,对公有制企业给予的财政支持政策很难惠及非公有制企业。
对此,企业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应创造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的环境,使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例如,放宽中小企业贷款条件;破除贷款和融资的所有制歧视,支持有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进行项目融资、股权融资等。
由于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资经营的各个环节中,存在着比其他企业严得多的政府部门审批限制。
企业建议:结合当前正深入展开的审批制度改革,改善政府部门对非公有制企业注册、经营、增项、转业等各环节的审批限制,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行政服务,努力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平等的社会地位和公平竞争的环境。
企业期盼:提供优惠条件和建立公平市场秩序
调查显示,在企业希望各级政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点中,首要的是提供优惠条件和建立公平市场秩序,其次,企业还希望各级政府能够提供技术与资金支持,制定出好的产业发展导向。
此外,有38%的企业认为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在新一轮科学发展中,要加强解放思想观念,32%的企业认为政府制定的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服务也非常重要。
报告分析认为,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调整优化生产力区域布局和产业结构的重要手段,相关部门必须大胆突破传统所有制和发展模式的束缚,切实排除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歧视性认识和限制,彻底消除阻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种思想障碍,尽快在全社会形成推动私营个体经济快速发展的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