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新闻 | 汽车 | 房产 | 生活 | 女性 | 旅游 | I T | 美图 | FLASH | 装饰 | 玩乐 | 美食 | 两性 | 手机 | 宠物 | 影视 | B T | 网址 | 图铃 |  ·收藏本站
  • 您现在的位置: 锦绣金陵 >> 新闻 >> 南京新闻 >> 经济 >> 正文

    南京市颁布城镇居民养老补贴办法

    更新时间:2008-8-10 8:59:38  [ 字体:缩小  放大 ]  [评论]  

       7月1日,市政府便颁布实施了《南京市城镇居民养老补贴办法》,很多符合条件的市民急切地想知道到底什么时候能够拿到每人每月100元的养老补贴。昨天,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南京6万名没有养老保险、也没有收入来源的城镇老年居民,将在今年10月份左右领到养老补贴。

      根据昨天下发的《南京市城镇居民养老补贴办法》实施意见,城镇居民养老补贴对象为具有南京市城镇居民户籍5年以上,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及其以上,未享受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老年居民。江南八区每人每月按100元标准享受城镇居民养老补贴,其他区县由当地政府确定标准。

      但是,并非所有没有收入、没有养老保险的老人都能够领到钱,享受下列待遇的不具备申领条件:离退休工资、养老金、生活费;遗属定期救济费;“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定期补助费(生活补助费);保养人员保养金(生活费);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含被征地农民老年生活困难补助);离休干部配偶无工作生活困难补贴费;原支边、插队(场)、下放“三无”人员老年生活困难补助;民政“三无”人员供养待遇;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以及其他定期领取的养老保障待遇等。

      根据实施意见,2008年6月30日前符合领取条件且申请当月仍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2008年12月31日前向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所提出申请的,从2008年7月起享受城镇居民养老补贴;2009年1月1日以后向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所提出申请的,从申请的次月起享受养老补贴。

      2008年7月1日以后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2008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请的,从符合条件的次月起享受城镇居民养老补贴;2009年1月1日以后提出申请的,从申请的次月起享受城镇居民养老补贴。

      据介绍,养老补贴银行卡或存折由各区劳动保障部门每月20日委托银行实行社会化发放。也就是说,从10月份之后,符合条件的老人每月20日可以拿到补贴。

    来源:金陵晚报  作者:梁建恕 肖雪 尹叶    编辑:舞跃金陵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
    相关新闻资讯
    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姓    名:
    • 评    分:
    • 评论内容: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