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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贷新政半月银行态度微妙

    更新时间:2008-11-14 11:32:38  [ 字体:缩小  放大 ]  [评论]  

       最近,财政部出台了重大楼市利好消息。其中,10月27日起,“对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政策一出台,立即引起了购房者的广泛关注。

      由于央行已明确表态将不会出台“如何认定‘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具体细则。目前南京银行业内如何认定“改善型普通自住房”并没有一个共识,银行又不想随便放弃任何一个客户,所以各家银行的态度都比较暧昧,均以细则未出台为由,表示暂不办理房贷业务。但对于符合条件的老客户,各家银行均表示,明年1月1日起,可以享受贷款基准利率打七折的优惠。这其中国有银行严格按政策行事,首套房贷“卡”得较死。

      工商银行有关工作人员具体解释说,如果购房人曾经贷款买房的话,在人民银行信用档案中有贷款记录,则视为购买二套房,不能享受利率打七折的优惠。对于10月27日前已贷款的老客户,只要是首次购房,且没有逾期交款记录,原则上可以从明年1月1日起享受0.7倍的房贷优惠。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肖鹏 黄燕    编辑:舞跃金陵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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