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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权交易市场出怪事 去世老妈“现身”送女儿房

    更新时间:2007-3-23 14:14:57  [ 字体:缩小  放大 ]  [评论]  

      『锦绣金陵讯』父母要将自己的房子送给儿女,那是天经地义。然而一位已过世的母亲却在几年后忽然亲自“现身”,要把房子送给自己的女儿,这让人不可思议的事竟然在产权交易市场发生了。

      蹊跷:母亲竟不知道儿女名

      前不久,位于华侨路的产权市场交易大厅来了一对母女前来办理业务。业务内容很简单,母亲考虑年事已高,打算趁着身体健康,将自己名下的住房赠送给女儿。根据相关程序,工作人员要求母女提供了各项材料。窗口工作人员一开始没有发觉什么异常情况,不过在审核材料与交谈过程中发现,这对母女神情有些反常,尤其是老太太,更是显得神色紧张。

      很简单的一个赠与办理,需要这么紧张吗?工作人员不禁多问几句,“请说说你的家庭成员情况。”这一问老太太更是惊慌失措,结果家庭成员名字一个也报不出来,而女儿也在一旁支支吾吾。

      怪事:身份证上的人已过世

      工作人员更加觉得蹊跷,于是他们拿着女儿母亲的身份证照片与老太太仔细对比,觉得她与照片上有几分相似,但还是觉得有出入。到底这是怎么回事呢?工作人员长了个心眼儿,他们根据身份证上的姓名、地址等信息,打电话到当地派出所了解情况,结果派出所给出的答案让他们大吃一惊:身份证上的老太太早在1998年就去世了!

      毫无疑问,眼前这对“母女”是假冒的。可是再一了解,让人奇怪的是,年轻女子的确是身份证上老太太的女儿,没有问题。

      原因:女儿想吞房产雇“妈”

      女儿还是那个女儿,妈却不是真妈,她俩演这出“双簧”戏目的到底是为了什么呢?在工作人员百般追问下,这对“母女”终于道出了真实原因。原来,身份证上的老太太过世后留下了这套房子,可是老太大有4个儿女,按相关法律规定,每个子女都有一部分继承权。也许是财迷心窍,其中一个女儿想独吞老太太的房产,思量很久后她想出了这么个“阴招”:找一个老太太来假扮自己的母亲!没想到演技不佳,露了马脚,被工作人员逮了个正着。

      对策:办房产证今后要拍照

      “类似假母女的案件最近碰到不少,当事人主要是抓住因为年代久远,产权证以及身份证等证件上的照片与本人出入很大这一点漏洞,有时让人防不胜防。”南京市房管局产权市场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的房产证,特别是一些年代老的房子的房主,与照片上的出入很大,这给交易双方造成了很多不便,甚至埋下了日后纠纷的隐患。为此他们已经采取了一个“狠招”——办房产证时拍张照片。

      记者了解到,这一技术也叫人像采集技术,目前使用范围分为商品房、二手房两种,均为房管部门免费服务项目。其中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的人像采集在房产局产权交易市场的登记受理窗口办理,商品房人像采集则安排在开发商售楼现场。目前人像采集的范围包括:凡申请各类房屋产权登记的自然人(个人),涉及房产个人交易的交易双方。

      工作人员介绍,办房产证留照片其实是对购房实名制的补充,这样可以有效打击造假案件,也让炒房客现形。

      据了解,截至目前南京已经有2万人左右在办理房产证时在镜头前留下真容。对此房产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南京下一步在房产交易过程中将全面推广人像采集,以打击造假行为。

      提醒:您要小心三种二手房

      南京市房产交易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近段时间二手房交易非常频繁,也出现了不少交易陷阱,因此购房者在买房时一定要谨慎再谨慎。

      产权市场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二手房交易常见有3种隐性瑕疵直接影响购房者的交易安全。

      首先是房产权利有限制。比如所购买的二手房存在被抵押、涉讼、被列入拆迁范围、土地使用权性质为集体或划拨、属于安居用房等不能上市交易的问题。

      其次房产已被出租,买房人应注意到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

      第三,买方购买准备用作营业或办公的,应注意房产证上的房屋用途限定。

      记者了解到,目前房产部门已引进了二手房产权信息查询系统,系统内记载了从2002年10月1日起到现在所有的二手房交易详细档案,购房者如果怀疑房屋有问题可直接来查询。

    来源:金陵晚报  作者:汪明宇    编辑:舞跃金陵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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