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金陵讯』
被罚者不拴犬绳的最多
去年12月14日下午2:20左右,家住凤凰西街146号的养犬人王某,出门遛狗时放任犬只在小区内乱窜,而不用犬绳对所养犬只加以约束,在受到民警说服教育时,仍不服从民警管理。民警在出示了手中的录像取证资料后,王某哑口无言。最后,民警对王某处以20元罚款,并向王某下发了催促办证通知书。王某对此心服口服,并表示会尽快办证。
警方说法:目前,已有300多人因违章养犬行为受到了警方的处罚,其中,最多的就是不拴犬绳的行为,共有200多起。此外,还有一些市民违反其他规定,也受到了警方处罚。如,去年12月15日,民警在工作过程中,发现市民蒋某在夫子庙大成殿广场遛狗,违反了养犬管理条例不得在风景名胜区遛狗的有关规定,民警即上前和蒋某讲明了有关规定,蒋没有任何异议,表示悔改并主动上缴罚款20元。近期,警方还将针对拖延不办证等其他违法行为展开重点执法检查。
假借残疾人名义养犬行不通
家住高淳县淳溪镇淳兴路的杨某,今年已经76岁高龄,其饲养了一只观赏犬用于陪伴生活,排遣孤独。高淳县公安局民警得知这一情况后,先在社区对其情况进行了5天公示,在无人提出异议的情况下,于去年12月17日,主动将《养犬登记申请表》送上门,帮其填写相关资料,为犬只照相,并当场为其办理了养犬登记手续,只收取了200元管理费。12月24日,民警又将《养犬登记证》送到了老人手中,老人为此十分感动。
警方说法:按照养犬条例有关规定,除了饲养绝育犬,享受优惠条件的养犬人还包括盲人、重度肢残人和70岁以上的孤寡独居老人,其中,盲人和肢体重度残疾人饲养的犬类免缴养犬管理费,70岁以上孤寡独居老人养犬每年每犬只收200元管理费。为避免健全人利用这点,用残疾人名义养犬牟取好处,民警在为这些人办证前,将在社区先公示5天,在没有人提出异议的情况下,才会为其办理。事后,如果有人发现作弊行为,可以向社区和民警举报,警方查实后,将撤销原养犬登记证,责令其按照正常程序重新办证。目前,全市共有20名残疾人、71名70岁以上的独居老人享受了优惠办证,尚未发现一起作弊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