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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秋节放假三天 加班费计算标准确定

    更新时间:2008-8-28 8:45:55  [ 字体:缩小  放大 ]  [评论]  

       今年是中秋节被确定为我国法定节假日的第一年。南京市劳动保障部门昨日通过媒体提醒,从今年开始,中秋节加班的劳动者可以获得“三倍”工资。按照南京最低月工资标准850元计算,中秋节3天全部加班的劳动者的加班工资将不能低于273.5元。

      据介绍,今年中秋将于9月13日-15日放假3天。其中,9月1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9月14日(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为法定节假日,9月1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9月15日(星期一)。

      南京市劳动监察支队有关人士介绍说,法定节假日加班和公休日加班的加班工资不同。按照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原工资3倍的工资报酬。而在公休日加班,而且又不能补休的,则支付不低于原工资2倍的工资报酬。也就是说,中秋节期间,劳动者如果在今年的9月14日加班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至少原工资三倍的工资报酬;如果在9月13日或9月15日加班,用人单位又不再另外安排劳动者补休的,也要支付至少原工资两倍的工资报酬。该人士特别提醒,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月工资为基数,但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李峰 黄红芳    编辑:舞跃金陵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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