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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出台重残人员救助金政策

    更新时间:2008-9-16 14:34:32  [ 字体:缩小  放大 ]  [评论]  

       苏州今年首批重残人员生活救助金于近日发放,共向8214名重残人员发放救助金1455.9万元。今年4月苏州出台政策,对重残人员给予生活救助,救助标准随低保标准同步调整。救助对象包括:具有本市户籍的1-2级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盲视力残疾,无固定收入和固定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且未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低保边缘救助的重度残疾人。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每人每月按当地城乡低保标准100%全额享受生活救助金,有固定收入者实行差额救助。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潘朝晖    编辑:舞跃金陵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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