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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车管理实行“重奖重罚” 激励机制

    更新时间:2008-9-17 7:25:52  [ 字体:缩小  放大 ]  [评论]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已进入冲刺阶段,为让我市出租车客运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昨天市客管部门表示,将对服务水平高的“的哥”、“的姐”进行重奖,而违规的“的哥”“的姐”将受到重罚。与此同时,四大出租车公司也拿出了最高奖励1万元的激励机制。

      客管部门介绍,在对我市8000多辆出租车进行为期一个多月的明察暗访后发现,大部分出租车司机都能按照要求,在营运过程中主动使用三句话文明用语、不吸烟、不吃零食等。但也有少数司机的服务仍存在问题,主要集中在不主动出具发票上。

      市客管处处长吴红兵表示,乘客付钱后,不少司机会问乘客是否需要发票,这是违规的。不管乘客要不要发票,司机都应该主动出具。对此,客管部门近日已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出租车司机行车时除了要系安全带、不打手机外,还应该主动出具发票。根据相关规定,凡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期间,被查出存在营运途中打手机、吸烟、不主动给乘客发票等违反行业考核要求的,一律停运,情节严重的将取消营运资格。

      客管部门除了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还出台了相应的奖惩措施。对在检查中服务出色的出租车司机,行业主管部门给予1000元的奖励。

      中北、东方、大件、海博等4家出租车公司也拿出了奖惩措施,对被检查组查到的车辆,如合格的给予5000元的现金奖励,受到表扬的,则给予1万元的现金奖励。如在检查中未合格的,除了按公司规定解除司机的合同外,相关管理人员全部降职。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葛妍    编辑:舞跃金陵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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